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
“谢谢法官!没想到我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廖某在拿到赔偿款后,由衷地对承办法官说。近日,赣州开发区法院交通事故速裁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从登记立案到调解结案,该案用时仅两个小时。及时拿到民事调解书的各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对速裁法庭办案的快速高效赞不绝口。
原告廖某与被告赣州某公司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本案中,原告廖某的父亲在事故中死亡,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7月16日上午,原告廖某将被告告上法院。开发区法院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受理该案后,通过电话通知被告到庭调解,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受理(应诉)举证通知书等材料。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各方都想尽快了结纠纷、减少诉累的愿望后,承办法官随即决定在各方自愿放弃举证、答辩期间的前提下迅速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各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赣州某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2万元。(杨柳青 方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