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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意外险频生“意外” 消费者遭到拒赔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社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

    外出旅游时买份保险,为自己的旅途增加一份保障是很多人的选择,广西南宁的一位消费者通过网络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保险公司)的境外旅行保险产品。然而,当她在旅行期间遭遇意外索赔时却遭到拒赔,其中是何原因?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意外险不保“意外”

  今年6月初,南宁酷热难耐,张岚和朋友决定外出潜水旅游。按照惯例,她通过网络购买了美亚保险公司在网上销售的《美亚“乐悠游”境外旅行保障计划计划一》保险。

  张岚告诉记者,她多次在网上购买这家公司的该险种,其保险费用低,保障范围广,并且适合“高风险运动”。

  6月5日,张岚等人到达菲律宾 .6月8日开始在菲律宾海豚湾进行潜水。当天下午15时左右,在海底约25米处,张岚等人突然遭遇海洋下降流(海洋急流),因为水流太强,张岚等人贴近岩壁抓紧身边的固定物,往上攀爬穿越急流的影响区域。在攀爬的过程中,张岚拴挂在手腕上的装载相机的防水壳持续与岩壁和石头发生撞击,防水壳松动、爆裂致使海水灌入,导致相机和防水壳损坏。

  由于相机是张岚向同行潜友借的,而在她购买的保险中含有《美亚附加旅行个人责任保险》,可据此向美亚保险公司申请个人责任赔偿。所以,遭遇了海底“惊魂”后,张岚一行人回到岸上,让当地出具了遭遇海洋急流的证明,打算向美亚保险公司索赔。

  回国后,张岚向美亚保险公司提出了6090元的索赔申请。6月24日,美亚保险公司向她发出保险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根据“保单合同约定,任何被保险人因由下列原因而承担的任何个人责任,本公司不负责任赔偿责任: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在其监管、控制下的财产”。“面对急流,我连自己的生命都控制不了,还有什么能力去监管和控制其他东西。”张岚于7月9日向美亚保险公司发出了抗辩书。然而,7月18日,美亚保险公司再次回函拒绝了张岚的赔偿要求。

  拒赔说法前后不一

  张岚告诉记者,她购买的这份保险保障计划项下分为“个人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障”、“紧急救援”、“旅程阻碍保障、个人财物保障”、“个人责任保障”五类。其中,“个人责任”的赔偿额是8万元。

  记者发现,《美亚附加旅行个人责任保险》对“个人责任”的约定为“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死亡、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则本公司已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所实际支付的赔偿金额”。但在该份保险的免责条款中则有“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在其监管控制下的财产”等10项规定。

  张岚告诉记者,在与美亚保险公司的沟通过程中,她感觉该公司工作人员的做法和说法非常随意。首先,美亚保险公司第二次的拒赔函中,又引用保险中的《美亚附加旅行者随身财产保险》条款的规定称,她的相机损坏并非“由于第三方盗抢或其他第三方责任导致财产损失,因此,本次相机入水损坏不属于随身财产保险责任的范围,故无法按合同约定做出赔偿”。其次,对方理赔人员曾表示可以赔偿3500元,但并没有说出赔偿依据。

  7月26日,记者就此问题发函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其公关部曹女士称,虽然该公司给予张岚女士拒赔,但这并不是最终处理结果,理赔部门一直在与张岚女士沟通。

  可曹女士的说法却遭到张岚的否认。“自收到第二份拒赔函后,再没人和我联系过,何来沟通?”张岚向记者表示。

  涉嫌误导消费者

  广西八桂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振华在了解了美亚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后明确表示,保险公司应向张岚支付赔偿金。因为,消费者及其掌控的财物当时面对海洋急流,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已经无法对财产进行管控,保险公司却将此时的财物视为与正常环境下被消费者管控一样,是在偷换概念,推脱责任。

  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叶桂明表示,《美亚附加旅行者随身财产保险》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同一行程自愿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如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本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该保险约定的赔偿金额为2500元。可《美亚附加旅行个人责任保险》赔偿金额为8万元。而消费者购买的保险,正是一个综合保险,保险公司理应依据后者履行赔付义务。此时,保险公司引用最低赔偿标准,其规定与做法相互矛盾,难以令人信服。

  叶桂明同时表示,保险公司在销售网页上介绍该综合保险的亮点为适合高风险运动、随身财产损失、个人责任的权益保障。可是当消费者遭遇意外进行索赔时,却又不按照相关约定履行赔付义务,特别是在“权益保障”的介绍中,除了个人随身财产的介绍中特别提示消费者“详情请看随身财产除外责任”,其他保障项目下均没有这样的文字提示,会误导消费者认为,这些介绍就是该保障的具体内容。所以,保险公司在文字上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在行为上更存在模糊及推卸保险责任的嫌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网上销售各类境外旅游意外保险品种的保险公司有几十家,他们都在强调产品亮点适用“高风险运动”、但又将一些高风险运动列为免赔条款内容。比如平安境外旅行附加个人责任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参加潜水、滑雪、滑板、滑翔、冲浪、蹦极、热气球、跳伞、攀岩、漂流、探险活动、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进行摔跤、柔道、拳击、武术、散打、空手道、跆拳道等搏击运动,以及进行前述运动前准备活动时导致的责任、费用”均属于免责内容。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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