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7日
日前,赣州开发区出台《关于鼓励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重点引进一批总部经济、电商企业、研发中心等高端业态的企业和机构,并在招商、用地、财税、产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据悉,该《意见》中明确,新入住楼宇的总部经济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赣州开发区财政实得部分的50%给予奖励;新入驻楼宇的服务外包企业,5年内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赣州开发区财政实得部分的60%给予奖励;新入驻楼宇的电子商务企业,且当年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赣州开发区财政实得部分在10万元以上,5年内赣州开发区财政实得部分的60%给予奖励。
据介绍,赣州开发区近期将以客家大道、迎宾大道两侧、金岭路、锦绣新天地等园区主要区域为发展重点,中期以西城区城市综合体片区、香港工业园首期城市综合体片区、赣州综合商贸物流园等为发展重点,通过楼宇改造、完善服务、强化招商等举措,利用3年时间,逐步建成5个以上高端楼宇经济聚集区,打造8个以上高端楼宇经济体,打造在赣州开发区内乃至市中心城区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楼宇经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