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2日
9月1日,赣州市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区安监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位于关刀坪路一家食品公司的冷库进行查封,并将择日对这里的400公斤液氨进行转移。
当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冷库。进入公司冷库内部,有员工已经开始对冷冻制品进行清仓转移。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液氨储存区,一股浓烈刺鼻的气味迎面扑来,存储液氨的钢瓶也锈迹斑斑。“我们在6月份进行例行检查时,就发现这里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里的设备已经非常陈旧,而且里面的大多建筑都是木质结构,当时我们就对这里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整改。”一执法人员说。
据消防官兵介绍,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冷冻剂,常用于冻库、冷库中,它具有毒性,如果液氨泄露,空气中氨气的浓度达到一定程度,遇到明火就容易产生爆炸,因此液氨在保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有严格的规范要求。“这家冷库建于上个世纪50年代,但这一带现在已经是人员密集区,液氨存放区与附近的居民区直接毗邻,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且这里设备陈旧,安全隐患极大。”当日上午,这家冷库已经被责令停产,消防官兵将于近日对剩余液氨进行转移。(李路安 记者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