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真是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我们讨不回被拖欠的工资。”9月2日,瑞金市九堡镇富田村村民黄女士终于领到被拖欠的4000多元工资。
据了解,今年年初,黄女士等248名员工在瑞金市一家公司上班,其中3月份和4月份的工资一直被拖欠。经核算,该公司拖欠他们工资共计人民币907933元。在拖欠工资数月以来,公司一直未能给予明确答复,黄女士等人遂把该公司起诉到瑞金市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公司支付他们2013年3、4月份全部工资。
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充分考虑到该案双方矛盾激烈、涉案人数众多,连续加班加点,查阅案件,理清案件思路,通过多次召集工人代表和被告公司座谈,向他们解释相关法律法规,释法明理,协商解决的方案。最终经调解,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公司同意于2013年7月1日前付给李某等248名原告2013年3月份和4月份的工资,共计人民币907933元。
然而支付日期已过,该公司却声称不少外债未能及时收回,资金周转有困难,拖欠的工资一直未能支付。为此,瑞金市人民法院法官又积极为该公司追讨债务,将资金及时划拨到瑞金市劳动监察大队账户。瑞金市劳动监察大队收到资金后,立即拨付到农民的账户上。(刘超 特约记者钟元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