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7日
本站讯(俞翠彬 记者谢欢) 8月14日,阳光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开业至今,单笔赔付最高理赔款1012229.83元通过系统审核予以理赔。
据悉,现年42岁的被保人刘先生是江西赣州于都人,育有3个女儿,1个儿子。刘先生在广州开办有一个制衣厂,常年在外做生意,收入颇为可观,家庭幸福。然而,今年5月12日00:02分,刘先生从广州乘坐朋友驾驶的小型轿车沿荔新公路主车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驶,与一辆由荔新公路辅道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至沙铺广本路口左转弯向东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乘坐在小型轿车内的刘先生重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故。
所幸,2011年3月,刘先生投保了一份阳光人寿的阳光财富年年保险,年缴保费6000元。当接到刘先生出险报案电话后,阳光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理赔人员在24小时内就联系上了家属,详细了解情况,并告知客户家属如何收集材料,耐心提供理赔相关指导。
理赔人员在受理资料后的第一时间便上传公司系统,此案得到阳光人寿江西分公司及总公司的高度重视,最终阳光人寿仅用了3个工作日审核即结案,并在8月14日将这笔过百万的巨额理赔核定予以理赔。
据悉,这是阳光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开业以来最大金额的赔付案件,也是目前赣州寿险市场单笔赔付金额最大的一起理赔案件。(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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