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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学毅:互联网金融变革,“勇”字当头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7日

  金融与互联网邂逅,注定让金融创新一发不可收拾。阿里巴巴欲入主天弘基金惊动基金业,又一场大胆的金融新变革揭开了面纱,其影响不亚于当年银行进军基金业引发的巨震。在这个转型变革的年代里,任何创新都是“勇”字当头,阿里巴巴如此,天弘基金亦如是。

  对于阿里巴巴来说,面对处于行业低谷的基金业,面对多项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仍然不惜重金曲线进入基金业,彰显其“勇”。

  实际上,对于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即持有股权最高且不低于25%)的准入条件及流程,多个监管法律法规均设有红线。今年6月实施的新《基金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募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而阿里巴巴本身不是金融机构,目前虽有一些金融业务涉及基金,但是否可以归为“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尚需监管层认定。

  天弘基金敢于引入阿里巴巴,也有破釜沉舟之“勇”。

  其一,阿里巴巴若入主天弘基金,其合作推出的基金产品主要通过淘宝的基金频道销售,这将对淘宝基金频道作为平台的独立性带来负面影响,天弘基金希望借助互联网渠道摆脱对银行渠道的依赖,效果会大打折扣;其二,天弘基金引入阿里巴巴这个金融“新兵”后,能否有效提升其投资管理能力和销售能力仍不确定,而这关乎基金的优劣甚至存亡。

  除了当事双方,监管层同样也面临着一场智慧与勇气的考验。

  阿里巴巴这次若“撬动”天弘基金,未来必将有更多的中小基金公司寻求与互联网公司深度合作,也可能有更多的民间资本意欲“掘金”公募基金业,最终会引发基金业大洗牌。与此同时,整个资管行业的风险控制平添几分变数。一边是值得提倡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一边是风控管理新压力,如何权衡利弊做到双赢,考验着监管层的智慧。笔者认为,监管永远滞后于实践,如果风险可控,需要补位的是政策支持,而未必让创新来迁就现行法律法规。

  对待创新变革,参与方和监管方在审慎从事的前提下,不妨再拿出点勇气,只要能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可行性方案,为创新开“绿灯”,金融变革就会迈出关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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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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