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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假者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12月4日,记者从赣州市食药监局获悉,在今年下半年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中,我市查处了15家非法渠道购进假药并销售的药店,对这些药店20名经营或采购的当事人处以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我市食药监局首次实施此项处罚。发布会还向媒体通报了匡某等人特大制售假药案等典型案例。

    记者获悉,这20名责任人员在受到处罚的同时,还将列入本市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在市食药监局网站上予以公告。据悉,凡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企业以及主要责任人将被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在网上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药监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并上报国家食药监总局。

    据介绍,今年7月以来,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中药材掺杂掺假、网上非法售药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共对9家药品生产企业、26家药品批发企业、2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867家药品零售企业和2315家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分别占总数的47.4%、89.7%、84.6%、41%和35.7%;发现一般问题并责令改正1162家单位,专项抽验药品170批次,有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1%,立案查处140起。

    市食药监局负责人称,下一阶段,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加大案件查处曝光力度,对制假售假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公开案件信息,且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使违法者因信用不良处处受限。食品药品监管是一项长期工作,该局希望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为12331。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记者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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