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6日
12月12日,赣州市民钟先生:听说买房时办公积金贷款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果办理商业贷款,那么住房公积金是不是也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呢?
针对钟先生的问题,13日,记者采访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运转科。据一名张姓工作人员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关政策的调整,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它不仅要考虑减轻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更要兼顾未贷款购房职工的利益,以确保资金满足更多的职工通过公积金低息贷款来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互助性及住房保障作用。因此,对于职工在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目前暂不能执行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的方式,但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后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还贷。如不转贷,也可以在购房时和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时,按规定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