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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公款浪费“立法论罪”不是唯一出路

来源:荆楚网    作者:姬岳游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7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机关经费管理、因公差旅、公务用车等多个方面,对防止党政机关的公款浪费行为作了系统的制度规定,其中诸多规定让人眼前一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手机腾讯网对90170名网友进行的调查显示,93.7%受访者对《条例》表示力挺,97.8%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12月17日《中国青年报》)

  中央强调例行节俭,印发《条例》将防止公款浪费制度化,这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公款浪费。《中国青年报》的问卷中,绝大部分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究其原因,一方面将公款浪费立法论罪能够提高公款使用的节约意识,另一方面立法论罪能够起到对公款浪费的震慑作用。但笔者认为,遏制公款浪费“立法论罪”应结合宣传教育、公众监督等措施全面遏制公款浪费。

  公款浪费之所以久禁不止根源还在于一些官员扭曲的“为官之道”,认为当官就是为了捞好处,住好房、开好车、大吃大喝理所应当。要彻底刹住奢侈浪费之风,还需要改变扭曲的“为官之道”。

  应加大节俭消费、节俭办公的宣传力度。中央连续出台相关通知和规定,针对公款送礼、公务用车等进行规定。各级政府应积极响应,通过政府网站、电视电话会议、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加大节俭消费、节俭办公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节俭意识。

  遏制公款浪费现象,公众监督必不可少。各地应积极建立公款浪费公众监督举报平台,包括举报网站、电话、信箱等,为公众监督提供方便。接收到举报后,应积极核查,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布,做到每件举报都有回复,让公众的监督得到高效处理。只有公众全面参与公款消费的监督,才能使得公款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遏制公款浪费现象,简单的“立法定罪”并不是最为有效的方法,还需要在宣传教育、公众监督等方面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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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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