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6日
1月5日,记者获悉,赣州市国税局于本月起开展机动车网上办税系统试点,将车辆购置税委托经销商代征,实行网上开票、网上缴税,实现车辆销售、缴纳税款、领取完税凭证一站办结,为纳税人购车缴税提供更快捷的服务。
据介绍,该系统将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方式推行。今年1月至3月为试点推行阶段,市国税局在赣州开发区选择3户内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健全,最近一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为B级以上(含),或2013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车辆经销企业先行推行。3月之后,再根据前期试点情况,适当放宽限制条件,逐步在其他县(市、区)推行,允许更多机动车经销企业实现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征,让更多的购车者享受到方便、实惠。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车辆经销企业正式使用办税系统代征税款前,应与县级以上车购税征收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取得《委托代征证书》和《代征员证》后,方可到税务部门领取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车购税完税证明等凭证。市国税局也将为使用机动车网上办税系统的企业提供免费安装、培训、辅导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