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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下套”极具蒙蔽性
——访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敦麟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记者谢若闲 实习生陈羿霖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0日

    以高息为诱饵,借新还旧,直到资金链断裂……这类骗局层出不穷,不法分子为何能屡屡得逞?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有何规律?他们主要采取哪些具有诈骗性的手段?1月17日,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敦麟接受了记者采访。

    “非法集资比较常见的特点是以合法外衣掩护非法集资之实。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有正规的公司和企业,生意做得不错,使不明真相的群众认为其实力雄厚,可以信赖。这样的假象,具有很强的蒙蔽性。倘若犯罪嫌疑人再通过开发项目、投资理财的形式,许诺一些高额的回报来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则上当受骗者大有人在。”胡敦麟说。

    从全国各地包括赣州近几年发生的几起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中,胡敦麟总结出非法集资活动的几大规律:一是犯罪嫌疑人头顶“光环”或被公认为成功人士;二是犯罪嫌疑人抓住群众贪图小利、期望资产保值增值的心理,以许诺高额回报作为诱饵,让受害人一步步陷入非法集资陷阱;三是犯罪嫌疑人通过自编自演的闹剧,以让受害人参观考察项目等方式,增强欺骗性;四是犯罪嫌疑人为了套取更多资金,先期给付一定的利息,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空手套白狼”,导致资金漏洞无法填补;五是先期得到回报的受害人为犯罪嫌疑人的非法集资做无形的广告,使更多的受害人上当受骗。

    说起非法集资活动造成的社会危害,胡敦麟说:“非法集资案发之后,往往受害人的资金已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即使通过有关部门全力追索,也难以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让许多家庭陷入生活困境,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群众应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珍惜幸福生活,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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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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