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3日
为充分发挥赣州市金融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服务赣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实践需要,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市政府及江西理工大学统一部署,现就研究院2014年度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利率市场化后赣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策略研究;
2、赣州建立区域性资本市场对策研究;
3、推进赣州设立保险后援信息中心建设研究;
4、推进赣州基金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5、构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研究。
二、招标对象
1、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机关单位、咨询机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申报。投标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较强的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一个课题组只能确立一名课题责任人,主持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应有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等3人以上,成员必须具有金融研究或者工作背景且对赣州市金融状况有一定了解。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择课题组成员。
4、本次招标课题主要侧重于实践研究。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赣州市实际,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投标方式
登录赣州金融网(http://www.gzjrw.com.cn)或者江西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网站,下载并填写《赣州市金融研究院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A表、B表各5份),于2014年4月1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寄至研究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一份。通过资格审查后,4月中旬提交课题招标评审鉴定委员会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四、资助经费与研究期限
1、每项课题经费为5万元,研究成果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2、课题立项后经费拨付30%,课题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4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30%。
3、课题立项后经费统一由研究院拨付至研究人员所在单位,由研究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管理,研究院对经费使用具有监督义务。
五、结题要求
1、提交课题研究报告1份。
2、提交5000字左右的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1份。
3、课题申请结题由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对申请鉴定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六、中标者责任和义务
1、课题中标者应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研究院报告研究进展情况,接受其指导。逾期不能结题者视为违约,按情节轻重扣减相应的课题研究经费。
2、凡课题未通过验收者,应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验收不合格者按违约予以撤项。
3、经鉴定验收后的课题研究成果,归研究院掌握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引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2号楼2401,341000。
联系人:边俊杰、汪文斌,电话:13879745868、07978312786、0797-8392802,邮箱:sjrjghk@126.com或者76060742@qq.com。
附件:赣州市金融研究院课题申报申请书A表.doc
赣州市金融研究院课题申报活页B表.doc
赣州市金融研究院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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