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春季气候温热潮湿,正是野生蘑菇生长的旺季,为了有效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近日,赣州市食药监局组织市餐监所对市中心城区餐饮单位开展了野生蘑菇专项检查,重点查看餐饮单位是否采购、使用野生蘑菇等菌类,对于一般常用的食用菌类,餐饮单位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检查中,监督员发现部分餐饮单位直接从流动摊贩处购买食用菌类,未索取相关票据,监督员立即要求其整改到位,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赣州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不要盲目采摘野生蘑菇,对自己不认识和没吃过的野生蘑菇,绝对不能采摘、加工和食用。消费者食用蘑菇后如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并保留毒蘑菇样品以供医生救治参考。消费者在餐饮单位用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