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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官调解夫妻得以和好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石城县张先生与妻子陈女士结婚10多年来,把家当成旅馆,每年仅回家住一两次,导致夫妻情感冷淡。近日,陈女士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先生离婚。法官了解情况后,情理相融,三番调解,夫妻得以和解。法院随后作出一审判决,未获准夫妻离婚。

    据了解,陈女士与张先生于1999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双方仅相处10余天,张先生就离家外出务工,每年仅春节才回家一次。由于与妻儿聚少离多,致使孩子看见父亲都认为是陌生人,夫妻在短暂的相聚中也经常发生争吵。日前,妻子因怀疑丈夫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而提出离婚,并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陈女士与丈夫系自愿谈婚论嫁,陈女士主张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足够事实证据。同时,法官也告诫张先生,夫妻之间有互相扶持的义务,丈夫不在家照顾妻儿,容易导致夫妻感情名存实亡。张先生当庭认识到错误并向陈女士道歉,表示以后会“常回家看看”, 陈女士也不计前嫌,愿意与丈夫和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赖见兴 特约记者周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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