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3日
4月11日,记者从市金融工作局了解到,根据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我市有197家出口型小微企业能享受“零保费”优惠政策。据悉,该政策有效期为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此举将较好地鼓励小微企业拓展出口业务,保障我市出口型小微企业在出现收汇风险或其他信贷风险时得到有效赔偿。
今年年初,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对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政府补贴保费60%,承保公司减免保费40%,实现‘零保费’政策”。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则进一步明确了“零保费”政策的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和政策有效期。出口信用保险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赵燕华 记者谢若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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