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8日
4月16日,机动车驾驶人钟某在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处理违章时,该中心值日交警发现,钟某网上录入的驾驶证照片与持证人相貌不符,在工作人员的询问下,钟某承认他是用别人的真实驾照更改其本人照片,进而帮他人处理违章,以牟取利益。钟某该行为已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处理违章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钟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5000元罚款。据悉,这起案件是公安部出台123号令后,我市乃至我省抓获并处理的首例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处理违章违法行为的案件。
该中心交警余婷介绍说,当日,该中心业务窗口在受理驾驶人钟某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采集的违法业务时,她通过网上对比,发现钟某录入网上的机动车驾驶证照片与前来办理业务的持证人相貌不符。她询问钟某的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对方都能对答如流,可当问到钟某父亲的名字时,对方支支吾吾。随后,面对交警的再次比对及询问,钟某终于承认他并不是驾照上的“本人”,他所持的驾照系其用别人的驾照更改他自己照片变造所得来的。钟某还承认,车主为了逃避扣分找他代办,他则想通过代办来牟利。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违法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更加人性化地管理,今年起,非现场执法、电子违章无法确定驾驶员体貌特征的都给予不计分处理,所以车主如有这方面的违章,自己前往处理则可省去扣分,也不需要找人代办花冤枉钱。同时,该中心也提醒,如果车主遇到传播“代扣分”“销分”等违法行为的中介或个人,可拨打举报电话:0797-8133833(工作时间)或24小时值班热线0797-812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