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肖美珍 肖隆林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本站讯(肖美珍 肖隆林) 4月23日下午,赣州银行兴国支行员工朱霞准备去巡查POS机时,经过营业厅,发现有一红色塑料袋在填单台的凳子下,周围并无客户。出于警惕性,她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有身份证、名片、信用卡以及10000元现金,另外还有一份关于承包兴国县工业园某公司的土石方工程的合同等重要物品。朱霞来不及多想,讯速拿起手机根据名片上的联系方式第一时间通知失主前来认领。
失主是一来自福建做生意的外地人,当朱霞联系到他时,他竟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东西已遗失。对失而复得的物品,失主激动万分,握着朱霞的手,一个劲的感谢,非要拿出1000元现金感谢她。朱霞婉言谢绝,并腼腆地告诉他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做这件事不是为了得到表扬或是酬谢,能够物归原主,使您不受到任何损失我就很开心了,希望您在兴国能顺利开展您的业务,也敬请您可以选择我们赣州银行来为您理财,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失主当场表态今后所有的业务款项均存入该行。(赣州金融网)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