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即将对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服务机构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以售后包租、返租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以团购、现金抵价等形式收取购房定金的经纪行为、销售行为等被定为此次房地产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据介绍,此次排查,房产部门将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检查等形式,摸清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状况,掌握非法集资企业、个人的集资方式、金额和参与人数等具体情况,为进一步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完善处置手段、提高处置效率提供依据。此次房地产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收取购房定金;以售后包租、返租以及无风险保底回报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收取保证金等;非法集资、融资、民间借贷、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经纪行为等;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回报,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以及任意分割拆零、向社会出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或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或特定空间等;以团购、现金抵价等形式收取购房定金的经纪行为、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