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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抓“老鼠”别忘了“猫”

来源:红网    作者:文/陈王伟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近期“老鼠仓”的传闻让整个资管行业风声鹤唳。证监会上周披露,2013年以来,证监会共受理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件线索38件,并已经陆续启动调查工作,而调查中案件已涉及基金公司十余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两家。(5月17日《新京报》)

  证监会对”老鼠仓”的查处力度空前,不仅在基金业引发了震动,而且打击范围涉及证券和险资的资管、私募、PE等,净化了市场,同时也提振了投资者的信心。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基金经理、险资权益类投资负责人、私募操盘手身上的时候,却忽略了另一批可以掌握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人员,也就是证券法第七十四条中所列举的内幕知情人,这些人包括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还有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官员。

  据报道,有些监管机构派人参加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而且当地政府也会派人参加,有时候参会人员比上市公司的董事还多。更让人惊奇的是,这些人一边开会一边上厕所,一上厕所,股价就波动。这真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证监会在打击“老鼠仓”的过程中,不仅要查基金、险资的“老鼠仓”,也应当将那些凭借着职务便利,有机会获得未公开信息的人员作为重点监管的对象。而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些甚至是任职于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却做出了监守自盗的行为。

  证监会此番打击“老鼠仓”成效非凡,不仅得益于稽查人员的充实,更得益于技术手段的进步。有了“大数据排查”这一“捕鼠利器”,证监会应该将各地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人员及相关人员也纳入“大数据排查”的监控范围,因为这些人本身也是内幕知情人。

  无论是基金经理手上的资金便利,还是监管机构任职人员、上市公司所在地官员的职务便利,都有可能对市场造成伤害。只有市场中的所有参与者都能够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才能够得以实现。证监会近期打击“老鼠仓”,“老鼠”抓了不少,可别忘了“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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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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