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房市经纬 >> 正文内容

合资买房,如何避免经济纠纷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赣州市张先生问:想要和几个朋友共同购买一层写字楼,几人约定未来收益根据众人出资份额进行分配,购买写字楼时,在产权登记方面是否有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何避免将来收益分配时可能会出现的经济纠纷?

    答:目前,合资购房并没有法律上的障碍,因为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人和单位共有。张先生等人在产权登记时可以按照“按份共有”进行登记。但合资购房本身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合资买下的房产属于所有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在使用和出售、出租过程中,决策权和收益权很难属于一个人。

    为避免日后纠纷,张先生和朋友最好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房屋的份额如何分割,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处置、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房屋如何管理、个别合作者中途如何退出等问题。另外为了慎重起见,该协议的起草和签署可以由律师参与见证,或者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禾火)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