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赣州市张先生问:想要和几个朋友共同购买一层写字楼,几人约定未来收益根据众人出资份额进行分配,购买写字楼时,在产权登记方面是否有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何避免将来收益分配时可能会出现的经济纠纷?
答:目前,合资购房并没有法律上的障碍,因为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人和单位共有。张先生等人在产权登记时可以按照“按份共有”进行登记。但合资购房本身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合资买下的房产属于所有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在使用和出售、出租过程中,决策权和收益权很难属于一个人。
为避免日后纠纷,张先生和朋友最好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房屋的份额如何分割,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处置、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房屋如何管理、个别合作者中途如何退出等问题。另外为了慎重起见,该协议的起草和签署可以由律师参与见证,或者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