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5日
“我们村里的明某偷砍毛竹20株,被罚款200元,还要赔偿损失,又要在全乡印发张贴悔过书300份。”近日,南康区隆木乡小东村明某盗伐毛竹受到村民的纷纷谴责。
南康区隆木乡有10.7万亩山林,是支撑生态立乡、绿色崛起的一大支柱产业。近年来,盗伐、滥伐林木的现象有所抬头,许多饭碗大的杉树被人盗伐、滥伐,影响幼林成材和农民增收。隆木乡党委、政府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现象,维护农民利益。该乡迅速成立了由公安、林业等职能部门、乡村干部、护林员组成的执法组,在隆木乡各个村张贴了“严打”通告500份,并在全乡开展巡回执法检查。目前,隆木乡从严从快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4起,盗伐、滥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