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5日
网购食品有问题,该向谁索赔?日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消费者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应当先行赔付,然后再向食品经营者追偿。
【微评】 随着网络购物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如何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由于食品属性特殊,消费者如果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品后需要维权,可能遭遇举证难、申诉难等诸多问题。规范网络第三方平台,在一定条件下实施先行赔付,能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消除其后顾之忧。如此一来,消费的积极性和热情将会得到激发,内需的“蛋糕”也会越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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