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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 妮:规范证券分析师行为正当时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1日

  查处证券业人士的违规执业,一直是监管层的重点工作之一。相比风口浪尖的证券基金投资人士,整天码字的证券分析师们显得相对悠闲,可恰恰是他们手中文字加表格的证券研究报告对市场投资却影响重大。近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中信证券“泄密门”就是一例。这警示我们,建立和完善对证券分析师市场行为的规范已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要规范和管理好证券分析师的执业行为并非一桩易事,至少有三重挑战将考验监管者的智慧。

  首先,如何建立对证券分析师执业违规更精准的判定体系?每天市场上充斥着数量庞大的证券研究报告,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而这些证券报告对市场投资的影响又是间接而隐性的,很难做出定性定量的评估。比如2011年发生的因虚假研报引发投资者损失的“中国宝安石墨门”事件中,由于难以找到符合诉讼要求的有力证据,监管部门最后只能“通报批评”。

  其次,如何在证券信息传播“微时代”找到契合互联网状态的监管手段?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证券信息传播的方式更加快捷,传输量更大,影响速度也更快,证券信息传播与市场的关联会有更明显的“蝴蝶效应”。

  最后,如何让规范证券分析师市场行为的法规制度匹配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现有对证券分析师的管理规章是2012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和《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这两份文件对规范证券研究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以及证券分析师的执业行为、加强投资者保护和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整个资本市场改革的角度看,有关证券分析师执业规范的力度仍嫌不够,随着证券分析报告的受众迅速扩大,影响也成倍增加,证券信息的规范披露、证券报告的诚信真实显得更为重要,有必要在法规建设上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对证券分析师的监督管理。

  鉴于证券分析师的行为从多方面影响市场,笔者建议,可以借鉴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的监管经验。比如美国,其证券分析师的管理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司法行政管理为辅,如此可以更大限度地降低证券分析师的职业道德风险。(经济日报记者 雪 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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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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