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为杜绝低价团扰乱旅游市场,为游客提供价格参考,四川省旅游协会首次公布了九寨、黄龙、峨眉、乐山等六条旅游线路产品成本参考价。四川省旅游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孟刚提醒各位游客:“如果您跟的旅行团,团费大大低于这一成本价,这肯定就是一个陷阱了!”(7月9日《成都日报》)
旅游虽好,玩得明白却不容易——旅行社提供给游客的路线报价令人眼花缭乱,稍不留神,消费者就会落入“零负团费”陷阱;另一些旅行社虚高报价,也让消费者时有被“坑”之感,却又无可奈何。
正如海南省旅游委巡视员陈耀所言,“‘零负团费’并不是真的零团费和负团费,而是让游客在缺失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情况下,加点消费和分段付费的欺诈性谋利方式”。由此观之,四川省旅游协会公布旅游线路产品成本参考价,是保障游客知情权的必要之举。当市场上出现大大低于或高于成本参考价的旅游报价时,游客就要三思而行,谨慎选择,理智消费。
在“旅游成本价”的对照之下,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得以打破,旅行社的经营利润也变得较为透明,产品报价高得咋舌,或低得离谱,慢慢就会失去生存空间。若仍有旅行社的报价存在虚高、畸低现象,消费者就会“用脚投票”。
当然,也必须承认,即使公布了“旅游参考价”,现实中可能还是会有旅行社铤而走险、违规操作。故而,光公布“旅游参考价”还不够,旅游执法部门还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纠正、惩罚“零负团费”和虚高报价者。一旦游客因此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就应该凭此替游客依法维权。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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