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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强:提供稳定流动性是银行本职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5日

  今年半年关口,恰逢A股IPO重启,近5000亿元的巨额资金被冻结,而市场流动性总体平稳,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波澜不惊。

  今年流动性没有吃紧,一是货币政策给力,央行面向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面向大型银行的“定向贷款”,支持了信贷投放。二是监管政策起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以及《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对商业银行“非标”进行了清理,释放了占用的资金头寸。三是商业银行重视,严格控制期限错配,确保了自身流动性安全。银行流动性管理能力提升,这是根本原因。

  商业银行在货币政策执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货币政策的传导、流动性的“吞吐”,主要是以商业银行为载体进行的。资金从银行融出后,逐步渗透到整个货币市场和金融市场,进而进入实体经济,形成了逐级扩散、逐级传递的“晕轮结构”。银行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经营手段的变化,会放大市场流动性走势,对流动性状况产生重要影响。

  市场流动性紧张,表面原因是货币政策收紧,但深层次原因还在于资金的运营。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银行负债成本从存款利率向货币市场利率靠拢,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加大经营杠杆、强化期限错配来弥补利润缺口,大量短期资金投向成本敏感度低、期限长的资产。在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没有明显提升的前提下,过度期限错配的流动性管理模式,既降低了资金的运转效率,也对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了挑战。同时,大量的期限错配,相应减少了银行对货币市场的资金投入,反过头来又导致市场流动性紧张。

  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银行经营三原则。如果说资本情况不佳,是患上了“慢性病”,而流动性出问题,就是“心脏病”发作。前期,银监会下发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要按照要求,前瞻性地做好流动性整体规划,统筹流动性与盈利性等经营目标,合理安排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调整流动性风险偏好,提高经营模式适应性。积极参与资产证券化、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金来源稳定性,强化自身流动性管理能力。

  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的本质特征,提供稳定资金来源是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要求。银行要优化资源配置,让资金流入实体经济,这样既能保证自身流动性安全,也能防范“钱紧”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贺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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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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