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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税负6338元“较轻”吗?

来源:东方网    作者:蒋萌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7日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区市的财政数据已相继出炉,2014年全国人均宏观税负水平约为6338.76元。

  有人随即算了一笔账——去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311元,按今年人均收入增速10%计算,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20000元左右。人均宏观税负6338.76元,将占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2%。按照这个算法,我国的人均税负实在不像某些专家口中那般“较轻”。

  关于纳税,许多人最直观的印象就是,每月工资条中代扣代缴的个税。但这其实只是公民纳税的冰山一角。例如,购买房子、汽车等“大件”,要交房屋契税、汽车购置税。房屋契税的税率为,家庭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收取房屋总价的1%,90-140平方米收1.5%,140平方米以上收3%,如果是二套房直接收3%。在高房价下,一套房收几万块契税不稀奇。而车辆购置税则为车价的10%。如果炒股,每笔交易要缴纳1‰的印花税……

  上述税都是收在明面,在你心疼钱包的时候,至少知道自己的税交在了哪里。我国现行税制还实行价内税,也就是在商品总价内含税却不明示。曾引发热议的“馒头税”,就是人们恍然得知买个馒头也交税后的“大惊小怪”。价内税的“隐形”,使纳税人在不知不觉中交了税,真正实现了税收这种“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的技术活的精髓。

  当然,国家与政府要运转必须收税,这一点无可置疑。但同时,也别忘了“公民无权利不纳税”的现代税收伦理。也就是,公民在缴纳各种税款之后,理当享受到各种权益保障以及社会福利回馈。

  现在的问题是,“纳税义务”的说教有太多,刚性征收没商量,可人们切身感受到的“纳税实惠”却不多,纳税与受益是否成正比是许多人心中的疑问。不得不说,有专家一方面将我国税负与发达国家进行绝对数额上的比较,得出“税负低”的结论;另一方面又不提发达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保福利,这本身就是偏颇的。如果人均宏观税负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2%所言不虚,更无法得出“少缴税必然少受益”的结论。

  我国正在进行税制改革,在这一过程中,应当更充分地考虑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活压力,体谅百姓的经济负担。或者,在保持合理税种与税率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税收用之于民的力度。务必切忌,在征税时大谈与国际接轨,在涉及公民福利时又强调“国情”。

  编辑点评:

  公民在纳税的时候应该享受到相对应的福利,只有将这二者统一,才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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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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