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近日,笔者在与朋友相聚时,一朋友讲起他前段时间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情。这名朋友说只要没出人命不要紧,他的车是全保,损失有保险公司赔偿。在座不少人听后,觉得说得有道理。但大家有没有想到,发生事故肯定是由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隐患不仅给别人带来危险,也会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保险可以赔偿财产损失,但生命却只有一次。
时下,不少的机动车驾驶人都存在这样一种心理,认为车辆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将保险与安全混为一谈,对其之间的联系认识存在误区。诚然,购买保险,对于应对事故赔偿来说,可以减少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负担,也可让事故受害方的利益得到保障,这本无可厚非,也是法律鼓励和提倡的行为。但是,交通安全却不是保险可以解决的问题。试想,如果抱着自己的车辆买了保险、只要不出大事就无所谓的错误的认识态度,势必导致驾驶人开车时有恃无恐,在心理上觉得有底气,壮大了不怕出事的胆子,必然歪曲交通安全理念,安全防范之弦松懈,就可能在道路上上演不可挽回的悲剧。
车辆保险不等于生命安全,生命没有保险,更没有贵贱之分。不管你是学富五车,还是身缠万贯,抑或是达官贵人,安全不会有任何的偏袒,更不会因为你买了保险而眷顾。每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血淋淋的事故,已经给了我们太多的教训,保险除了法定的财产损失赔偿,并不能给生命上保险。
交通出行的安全,生命财产的保护,必须通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守法来保障,只有切实做到依法出行,文明礼让,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才能让出行安全有保证,让生命安全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