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网 作者:马涤明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4日
在长三角某城市开发房地产的林飞告诉记者,因为项目开发牵涉的利益群体太多,至少要跟30多个政府部门打交道,30多个部门下面还有分部门,一个项目前期至少要盖不少于50个章,不同的部门都要审批和验收。一个项目建起来,不算拿地成本,有62%的利润都是被政府以税费的名义征收走的。(8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
如果说,一个开发商透露的内幕不足信,专家的说法或许更权威:2012年,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在研究收入分配差距越拉越大,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福利问题时说,造成两极分化的一个原因就是土地制度和土地财政,房价里70%是政府税费,如果把土地出让金变成房产税,房价立马下来。
现在公认的说法是,土地出让金占到房价成本的三、四成左右;而如开发商和专家的说法,不算土地成本,税费占6成以上,加上土地成本,就占到7成,所谓“丈母娘推高房价”等“一系列”说法,就得先靠边站站。
原来认为,老百姓买不起房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暴利,而如果房价里70%是政府税费,买不起房的问题可能要重新命题:买不起房,还是交不起税?事实上,是房地产开发暴利和政府税费的双重暴利共同制造了高房价。而比之商业暴利,政府获取的土地暴利怎么说都不太名正言顺,商人可以惟利是图,政府不可以。当然了,换一种说法,说政府在房地产开发上征收了一笔重税,概念上就清楚多了。
中国国民的税负究竟痛苦不痛苦,官方说法和百姓感受不一致。尽管一些官方人士用“宏观税负”等专业术语解释称,中国并不存在税负痛苦的问题,但老百姓的理解则更直观、朴素:挣的钱比人家少,物价比人家高,而高物价,主要是高在商品含税这一块——商品价内税竟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要高出数倍。这才是,税负痛苦不痛苦,谁纳税谁知道——间接纳税也是纳税。而这税负痛苦,在买房的感受恐怕是最深刻的。土地出让金不叫“税”,但它却是实实在在的一项重税;并还有其他各项税费,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人防办,甚至地震局等等部门都来收费。如果一万元一平方米的房价,老百姓交给政府的“税”就有7000元,就不知道,这究竟是在买房,还是在纳税?作为基本民生资源的住房和住房用地,政府征收如此一大笔重税,不合情理。
改革土地财政,开征房产税,被认为是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差距的途径之一。日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2014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力争2017年正式实施。这项改革终于有了时间表,但它能否解决房价中税费暴利问题,我们还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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