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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与担保机构合作融资的难点及对策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黄智星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4日

   与担保机构合作融资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的由专业担保机构为借款人提供保证的贷款。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可以说,担保机构的特征是“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承担的是责任”。

  与担保机构合作融资的主要作用:一是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促进银企间合作;三是相对分散了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但是,从目前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间存在的问题看,形势却不容乐观,应值得我们加强关注。

  一、存在的问题

  1、相互间沟通了解不够。担保机构是一种较为新生的事物,而且,担保机构本身宣传力度不够,多数企业及个人对担保机构了解不够深入,对其业务种类也不甚了解。

  2、担保机构规模偏小。现有担保机构股权结构多为民间资本,基本没有政府出资或出资较小,注册资本数额有限,固定资产较小,真正经济实力较难掌握,造成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认可度较低,制约了其业务合作发展。

  3、担保费用较高。收取担保手续费是担保机构得以生存的保障,但现有一些担保机构对借款人收取较高金额的手续费,有的甚至还收取正常手续费外的一些费用,无形中加大了借款人的经济负担,对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性也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4、担保机构人员素质有待加强。担保机构从事的是一项风险性较大的行业,其专业性强、涉及范围广,不仅需要金融、财务、法律、审计、评估等知识,而且需要有预测、分析、谈判、社交等综合知识,而目前担保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欠缺,难以进一步有效发展。

  5、社会整体信用环境不高。社会征信意识不强,信用环境整体偏差,企业逃废债还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融资进展。

  二、对策及建议

  1、加强参与。政府部门要重视担保机构的建设,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有序地开展融资担保工作,加强对担保公司的辅导、监管,参与出资扩充担保公司资本金,同时要协调工商、房产、土地、资产评估等相关部门,简化办理反担保手续,适当降低抵押登记、资产评估等费用,提高担保机构办事效率,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业务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

  2、增强素质。由于担保融资的专业性,担保机构本身应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及培训,努力增强自身素质,为有序开展担保融资业务及有效防范风险提供保障,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担保机构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规范经营行为等工作,有效促进担保机构融资业务发展。

  3、增进引导及宣传。人民银行应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合作,使二者之间尽快建立起一种息息相关的合作关系,同时,加强征信宣传,多举办征信知识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征信系统建设,提高社会整体征信意识,有效促进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发展。

  4、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于担保机构属于高风险行业,担保风险的出现在所难免,从壮大担保机构实力,充分发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出发,政府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业务的进展按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增强担保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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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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