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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设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2日

    11月11日,江西省慈善总会在南昌举行2014年慈善一日捐暨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实施办法启动仪式。所募善款将用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以及全省特困家庭、受灾群众和敬老院、福利院的孤寡老人及孤残儿童的临时救助。

    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从11月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在2015年元旦前,江西省慈善总会将联合各县(市、区)慈善组织对各地城乡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

    同时,江西省慈善总会下发《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实施办法》,着手建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小额慈善冠名基金是指由个人、家庭、单位或团体在江西省慈善总会自行冠名设立的小额度公益慈善基金。基金设立标准为:公民个人或家庭每年1000元,单位或团体每年1万元。据悉,基金设立后,将主要用于助学、助医、助老、助孤、助残、助困、赈灾、环保等慈善公益项目和慈善救助活动。

    小额慈善冠名基金的使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统筹使用。江西省慈善总会在征得基金设立者的同意后,按照已确定的慈善公益项目使用,并及时向基金设立者反馈基金使用情况。另一种是设立者定向使用。在符合江西省慈善总会宗旨的前提下,由基金设立者自主确定基金使用方向、救助对象,并亲自参与相应的救助工作。

    基金使用年限为一年。基金使用完毕,设立者如继续捐赠,基金将延续;如终止捐赠,基金将自动取消。基金设立后,江西省慈善总会将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在基金管理上,江西省慈善总会将专款专用,对基金的设立、注入、使用、变更等情况,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此外,基金设立者发生急难时,可优先获得江西省慈善总会的救助。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特约记者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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