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响农民工工资“清欠战”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8日
本报讯 (匡经标 记者徐金侦)近日,赣州市内某大桥项目部农民工徐某等人,在该项目部、工程建设单位帮助讨薪无果后,带着工程结算单、劳务合同、身份证、出勤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到赣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后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帮助下依法追回工资8万多元。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仍然存在,为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赣州市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仅2014年12月,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就解决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59件,帮助农民工依法追回工资1446.78万元。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我市采取了多项措施。2014年年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确保检查活动有序开展,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协调。
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发生,我市加大了宣传力度,印发有关的法律规定等宣传资料,发给工程项目的建设发包方和施工单位学习,并在市级媒体刊登了《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告知农民工朋友如何采取正确方式维权,并公布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我市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域、单位、系统进行专门梳理。市本级组织了4个检查组对中心城区建筑领域一些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切实掌握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完善农民工考勤制度、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通过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在检查中,针对用人单位及时发出检查建议书或限期改正指令书,督促用人单位改正存在的问题。
我市人社部门呼吁广大农民工,在处理欠薪问题时,首先要收集到结算单、欠条、考勤记录等有效证据,然后应采取理性、合法的途径和方式来维权,以便最快追讨回自己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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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余县不断强化部门协作,针对出现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矛盾,因情施策,及时化解。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筑施工、商业餐饮、矿山及矿产加工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领域实施动态监管,对有欠薪苗头的企业提前预警,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冻结企业账户,全力保护农民工权益。2014年,该县对劳资纠纷立案94起,为1000多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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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中,该县把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作为重点对象。对检查中发现的无合同用工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2014年,该县共受理投诉案件80件,结案77件,为808名劳动者追讨回工资6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