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9日
2014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办案件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810件(次),立案100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2人,同比分别增长46.9%、27.1%、26.3%,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在立案查处的1000件案件中,贪污贿赂类247件,失职渎职类206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300件,违反廉洁自律类7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88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60件,其他27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县处级10人、乡科级179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
据了解,面对建设法治社会的新形势,市纪委监察局强化法治思维和查办案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出台了《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办案制度,严格落实办案工作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对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失责等三类案件,归口案管部门统一立案。为突出查办案件核心职能,制定了《赣州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赣州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查办案件协调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同时,创新信访受理、问题线索管理方式,实行问题线索归口管理,畅通12388举报热线,建立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实行县(市、区)涉及正科级实职以上干部问题线索向市纪委月报制度,坚持问题线索集体审查,确保了每一条线索不失管、不失控、不遗漏。
2014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扎实开展了案件质量大检查,对全市2011年至2013年办结的党纪政纪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