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6日,全国地方金融第十四次论坛在北京北辰洲际酒店隆重举办。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在论坛上表示,天津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认真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把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更好发挥金融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作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和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天津市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整体工作部署,制定总体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分布组织实施。2005年以来改组天津市农信社,成立了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全市的法人机构由原来的164家减为现在的2家,机构法人由市区县和乡镇三级改为一级,法人数量大为减少,法人机构集中度大为提高,法人出资性质由信用制全部改为股份制。改革后的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效益显著改善,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和农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发展农村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天津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农村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展面向三农的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金融的现代经济核心作用,不断增强金融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能力。发展商业性金融重点是发展股份制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运营,面向竞争性市场,以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发展政策性金融重点是发展国有机金融机构研究政策性原则运营,体现国家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发展合作性金融重点是发展合作制金融机构按照自愿性原则运营,面向合作社内部的客户,以体现出资人的个性要求和共性要求。设立银行保险等新的金融法人机构,分支机构和农村金融专营机构,增强金融支持三农的能力,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同时向商业银行转型,支持三农的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不断增加。邮政储蓄银行积极发展传统业务,不断增加新兴业务,为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和农村生产经营服务。
三,建立政府支持的金融与各方合作机制。天津市积极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发挥专业管理,分业监管等职能作用,支持和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发挥行业服务和自律监管作用,支持企业与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争取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专业化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组织专业团队学习金融知识,加强实践锻炼,解决实际问题,促进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融资,监督债务人诚实守信按使还本付息。支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合作组织等新兴金融机构,不断扩大融资渠道,增加投融资规模,有效的促进了资金供给,满足生产生活不断增长的融资需求。推广区县政府支持金融与各方合作模式,积极支持金融与各方合作,由资金借贷关系发展为合作共存关系和合作共赢关系,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发挥金融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开发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金融新产品。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积极开发设施农业贷款,小额贷款,农作物购销贷款等适应新产品,包括专门为农户等服务的小额贷款。保险公司积极开办生育保险,科技保险,农民住房保险,农民意外伤害保险,农村中小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及债务人债务为标的物的保险产品等综合保险,各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组织通过发行集合债,企业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努力改变农村融资方式单一的局面,努力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协同发展,有效的促进了农村金融供求互动和基本平衡。
五,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和山区联动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以示范小城镇建设为龙头,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工业示范小区和农民居住社区。充分发挥集中,集聚,集约效益,使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农民生活方式发生重大转变,实现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发展农业金融根据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天津市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意见,以农村经济组织为根本,提高融资能力,加快发展商业性金融,大力发展政策性金融,创新发展合作性金融,建设银行,保险,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主体的通过金融服务体系,贷款抵押质押担保,信用共同体等相配套的支农产品体系,政府组织协调支持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和其他融资主体竞相发展的农村投融资体系,为农村和山区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