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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助力全民创新创业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7日

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助力全民创新创业
——《关于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记者萧森

    4月22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3日,本报二版刊发了相关报道,广大读者反映,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为了满足读者详细了解该政策的需求,26日,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今年的经济热词。我市此时出台《实施意见》为打造赣州经济发展的“双引擎”提出了具体的办法,请问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答: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不熄引擎,创业是就业增长的新引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新常态经济的必然选择。《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两年多来,我们把加快振兴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战略机遇努力作为,赣南这块红土地,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蝶变,形成了恢宏的“赣州气象”。《若干意见》的政策效应,激发了赣州上下创新创业的热情,为赣州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快车道提供了内生动力。当前,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全市精准扶贫工作也已全面启动,虽然成绩喜人,但脱贫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下,人口红利优势正在逐步削弱,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创新创业可以解决就业问题,更能通过这个平台,让千千万万“草根”企业破土而出、蓬勃壮大。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力度,提高全市创业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目的在于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创业者特别是为本地创业者的生成、培育和发展,提供低租金、零收费、“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建立小企业生成发展机制。通过创业孵化,培育创业带头人,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机制,助力大众创新创业,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这些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哪些方式组建?

    答:我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或社会力量可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城市配套商业设施等载体,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新建或改建的创业孵化基地,指由市、县(市、区)或街道(镇)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新建、改建的创业孵化基地。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的创业孵化基地,是指2015年起利用辖区内现有的仓储用房、闲置厂房、办公用房等,通过市场化运作形成的创业孵化基地。

    问:政府将如何管理创业孵化基地,以及为创业孵化基地及入驻企业(实体)提供哪些公共服务?

    答:市、县两级人社、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根据孵化能力、孵化效果等具体情况,设立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帮助其向上申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实体)实行入驻与退出机制,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认定办法将由人社、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政府将整合人社、工商、税务、金融等各方面的资源,为创业孵化基地及其入驻企业(实体)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人才服务、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站式”公共服务。同时,采取创业沙龙、创业者俱乐部等多种方式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为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

     问:创业孵化基地及进驻实体享受哪些具体政策扶持?

    答:创业孵化基地日常运营管理费用实行政府以奖代补、企业或个人资助、适当收取管理服务费用等方式解决。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共建创业孵化基地,对于达到市级、县级基地建设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

    创业孵化基地及进驻实体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的,可按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创业培训补贴。每年资助一批创业孵化基地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创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房租费、水电费补贴。支持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并予以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孵化企业,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就业促进基地政策给予贷款贴息扶持。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问:对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大学毕业生将是进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主力军,贫困家庭子女也是激发推动创业就业与精准扶贫的活力点。对于这两类重点群体的创业,政府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措施。一是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两年内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领取营业执照,能提供税收财务证明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对经精准识别的贫困家庭子女,在享受上述创业补贴政策基础上,还可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给予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对大学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和创办电商企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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