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会昌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
本站讯 近日,会昌县对农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行贷款贴息,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据了解,2015年度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时间为5月20日至12月31日,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相应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确定,贷款期限根据农民申报贷款时的具体生产经营项目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农村贫困户实行贷款贴息,将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从省里下给该县的产业化扶贫资金中切块安排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对办理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的贫困户按贷款金额的5%(年利率)进行年度利息补贴。(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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