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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力推高管责任险 为高管责任埋单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郭茹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7日

 
  随着我国相关立法及监管的加强,以及国内企业“走出去”步伐越来越快,其董事及高管可能面临境内外诉讼的风险也越来越大。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正成为国内保险公司力图开拓的领域。

  日前在由中再保险、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联合举办的“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风险专题研讨会”上,中再集团副总裁寇日明指出,中国企业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应承担的义务越来越明显和具体化,责任风险正在与日俱增。另外,国内企业通过投资并购上市,企业高管人员也随时面临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法律框架下的诉讼请求,因此,应该针对企业积极管理者面临的责任风险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在国外,解决这一难题的通常做法是为公司董事、高管购买责任保险,即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因过错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以及依法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国际风险管理专家李元可女士表示,公司为董事及高管投放责任保险,不但可以为高管个人及公司提供防范诉讼风险的保障,而且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她指出,对于普遍关心的责任保险可能给高管带来道德风险,其实并不需要担心。保险公司最终决定做出赔偿是因为董事高管因不当或错误行为导致的损失,如果有欺诈性行为则不会赔偿。保险公司会进行充分的调查,甚至在接受投保前就对该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并指出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这实际上对公司起到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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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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