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前三季度,内蒙古保监局对保险公司数据真实性、中介业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车险手续费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的调查结果,对部分保险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保险机构处罚15次,累计罚款264万元,停止1家公司接受航意险新业务;对高管人员处罚14人次,累计罚款23.2万元,撤销任职资格2人。同时,内蒙古保监局还下发监管函26次,实施监管谈话4次,要求有关保险公司对存在违规问题进行整改。
据内蒙古保监局局长毋育生介绍,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造成数据失真;非法中介机构和非法中介业务活动扰乱保险市场秩序;部分保险公司销售误导现象时有发生;公司内控管理基础薄弱等。针对这些问题,内蒙古保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要求各保险公司不断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切实加强内控管理,着力抓好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不断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毋育生表示,今后内蒙古保监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按照违法必究原则,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促进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