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近二成机动车因尾气检测不达标被督促整改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8日
为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管,我市对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车辆,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予办理注册和转入登记,今年以来,全市近20%的机动车因尾气检测不达标被督促整改。这是8月27日记者从市政协召开的有关“环境保护”专题提案督办协商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今年全市部署开展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专项行动,制定了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的目标。同时,提前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对注册登记和外地转入的机动车严格执行国四标准,有效防止了约500辆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转入我市。为推动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治理工作,我市还将赣州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设置为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依法对违规闯入限行区域的车辆进行处罚。
市领导欧阳世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