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8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这标志新华保险终于迈出完善公司治理的实质步伐,结束了困扰其长达三年之久的董事会非正常状态。
据悉,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选举出包括8名股东董事和5名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中国保监会核准。
新华保险新任董事长康典表示,“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履行好自身职责,建立责权利清晰、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引领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现成为全国最优秀保险公司的战略目标”。
截至今年三季度,新华保险实现总规模保费491.05亿元,同比增长10%,市场份额上升至7.86%;核心业务保费收入达到295.46亿元,同比增长85%。产品结构优势明显,前9个月,全系统分红险累计占比稳定在90%以上。在核心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新华保险业务品质持续向好,各渠道续期指标保持高位稳定。各项数据显示,新华保险核心业务强劲增长,规模保费稳步提升,业务结构、业务品质和业务价值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截至2009年11月底,新华保险保费收入已突破600亿元。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核心作用。新一届董事会的成立,无疑将促使新华保险依托更加有利的资源向国内一流保险公司迈进。
机构来源:新华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