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又有大举措。近日,保监会下发通知,重申各类保险机构注册资本准入门槛将提高,其中,保险代理机构提升幅度最大,提高到原来的20倍。通知同时指出,各机构注册资本到2012年10月1日仍达不到相应要求的,其许可证将失效。业内人士认为,该规定将令多数中小保险中介机构退出市场。
保险中介注册资本提高
2009年,保监会相继修订并颁布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为配合新《保险法》的实施,三个规定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
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在于对保险中介的准入门槛做了修正,要求自去年10月1日之后,新注册的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从5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保险经纪机构注册资本从500万元提升到1000万元,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从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其中,保险代理机构的门槛抬升幅度最大,一下子达到原来的20倍。
老机构也要守“三规”
三个规定下发之初并没有对2009年10月1日前设立的保险中介机构资本做出要求,但近日,保监会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2009年10月1日之前设立的老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也要遵守三个规定,不过,可以给这些老机构一个缓冲期,规定注册资本达不到三个规定要求的中介机构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可申请延期,但其许可证有效期只能延续到2012年10月1日,到2012年10月1日仍达不到三个规定要求的,保监会不再延续其许可证有效期。
昨天,一位保险代理机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几个月前就开始考虑将公司挂靠到大公司,但目前还没谈拢,“若到最后还没能挂靠到合适的大公司,只好解散。”
(记者 付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