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触“红线” 四家保险公司银保业务违规受罚

来源:青年报    作者:张飒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6日

  在对本市33家保险公司近100个银保业务趸缴险种逐笔手续费排查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自律组织对新华、合众等违规保险公司开出罚单,这是上海保险业自2009年10月1日全面执行手续费自律标准以来的首批罚单。据了解,期缴型银保业务手续费已被自律组织列为下一阶段的重点检查对象。值得一提的是,银保业务的培训费用支付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意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银行网点被保险公司视为重要的销售渠道,一些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往往会以高昂的销售手续费作为争夺稀缺银行网点资源的重要筹码。“为推动银保渠道的销售,很多保险公司都会在手续费以外予以额外的激励方案,如旅游、奖励等等,不少都被冠以培训之名。”

  据了解,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出台银保业务的一系列自律标准源于限制行业恶性竞争。标准对不同银保产品的手续费上限做了规定,比如,投连险、万能险产品手续费一律以3.3%为上限,趸缴分红险、普通寿险、健康险手续费上限根据5年期以下(含)、5年期以上分别为3%和3.3%。不过根据自律标准,培训费用理应纳入手续费的范畴。

  记者了解到,银保渠道的手续费违规行为并不仅仅涉及几家被点名的保险公司。为抢夺黄金网点资源,有关“培训费用”的种种文章保险公司其实不得不做。实际上,个别网点资源丰富的国有银行已经开出30万元所谓的“网点包场费”面向保险公司公开招标,要求中标进场的保险公司一年内要把手续费做到30万。业内人士透露,30万元的手续费业务指标对于有幸中标的保险公司来讲并非易事,而银行方面倒是“坐享其成”、“旱涝保收”。

  经统计,去年上海保监局开出的4张银保罚单均涉及保险公司以会议、旅游、礼品形式激励代理银行网点的违规行为。

分享:

来源:青年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