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张运财 记者廖福玲 制图:卢名亮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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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2013年启动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至今,已有10个县(区)的政府出资,为当地居民统一投保,同时,我市自2014年推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以来,已有16.5万户居民参保——
处理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盗窃的案件493件,赔付金额217.32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
已有16.5万户居民参保
得到各类风险保障85.47亿元
我市500多万户居民参加民生保险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
参保人数超过我市总人数的50%
参保人数有541万
10个县(区)的政府出资为当地居民投保
对于因见义勇为或遭遇暴风、暴雨、雷击、洪水、龙卷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伤亡以及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盗抢等导致财产损失的居民,都可以得到人保财险公司的一份赔偿。
目前,我市参加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的500多万居民,就可以得到这样的保障。
近年来,我市积极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保险职能,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抵抗能力,花小钱为老百姓购买大保障,以缓解贫困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问题。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
让受灾群众多一份保障
今年5月19日,受强降雨影响,兴国一农民因山体滑坡死亡,人保财险兴国支公司给予8万元赔款。
今年6月19日,由于暴雨天气发生洪涝灾害,导致于都县仙下乡一居民因洪水溺亡,人保财险于都支公司给予8万元赔款。
据了解,我市自2013年启动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至今,已有章贡区、大余、兴国、南康区、崇义、定南、赣县、信丰、寻乌、于都10个县(区)的政府出资,为当地居民统一投保,参保人数有541万,超过我市总人数的50%。因为由政府出资,为每一位参加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见义勇为救助责任险的居民缴纳了一元保费,所以也称为“一元民生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于都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风险抵抗能力,提高风险保障,统一为该县居民投保了每人2元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风险保障由原来的每人8万元提高到20万元,见义勇为风险保障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70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
为财产损失的群众撑起“保护伞”
今年12月2日,赣州经开区潭口镇的范先生因家中电器着火发生火灾,致其在火灾中死亡。此次火灾还导致范先生的两层土木结构房屋烧毁,室内农用工具、家用电器和床上物品等财产受损。按照农村版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条款,经人保财险公司核定,财产损失达1.6万元,加上人身意外伤亡险3000元,本次事故赔款共计1.9万元。目前,范先生的家人已经收到了这笔赔款。
据统计,自2014年9月推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以来,我市已有16.5万户居民参加保险,得到各类风险保障85.47亿元。今年以来,人保财险赣州市分公司处理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盗窃的案件493件,赔付金额217.32万元,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创新社会综合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生工程。据了解,为推广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我市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重点发展精准扶贫户保险,优化理赔服务等方式,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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