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质量要素 强化质监职能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近日,赣州市编办下发《通知》,明确我市18个县(市、区)市场监管机构名称,由原来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更名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乡镇(街道)分局相应调整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在建设质量强市、迈向质量时代的进程中,突出质量要素,强化质监职能,把质量工作提升到体制机制改革层面加以推进。去年6月,我市各县(市、区)质监、工商、食药监“三局合一”基本完成,除会昌县外,其余县(市、区)均定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赣州调研后,提出要在改革发展中进一步突出质量要素,强化质量职能。对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机构改革中强化市场与质量的密切关系,增强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推动赣州
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