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2009年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回顾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朱俊生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3日

  2009年,国内与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回眸2009年,中国保险市场呈现如下发展特征:受益于政府的刺激政策和投资计划,产险保持较快增长;由于结构调整,寿险增速大幅回落;保险市场整体利润状况得到改善,但基础仍然脆弱;保险监管加强,但市场退出机制亟待完善;新《保险法》着力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可能忽视保险公司的民事权利;农村保险发展良好,但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产险保持较快增长

  截至2009年11月,全国各保险公司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0216.76亿元,同比增长11.65%。其中,财产险业务保持较高增速,1至11月保费收入2640.18亿元,同比增长22.28%。农险、工程险、信用险三大险种增幅较大,分别达到23.19%、36.77%和67.87%。

  2009年产险保持较高增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中国的汽车市场在2009年出现爆发式增长。汽车市场快速增长的一个重大因素是政府的刺激措施——2009年1月,政府将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车险在产险总保费收入中占比70%左右,因此,汽车市场及其带动的车险市场发展对2009年产险业务的增长至关重要。二是政府的投资计划带动了相关领域保险业务的发展。2009年,中央为了应对经济与金融危机,已经实施和计划实施很多投资计划,地方政府也配套投入刺激需求。这些投资计划涉及许多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投资,提升了对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以及责任保险等险种的需求。三是经济和金融危机进一步提升了出口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与保险的意识,刺激了出口信用保险的需求。

  寿险增速大幅回落

  人身险业务则由于结构调整与银保业务的大幅下降,增长速度快速下降。截至2009年11月,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7576.58亿元,同比增长8.37%,远远低于2008年寿险保费收入高达49.2%的增长速度。

  2009年银行保险业务大幅回落,并使得寿险业务的总体增长趋缓,这其实是非常自然的结果。第一,由于资本市场不景气,银行保险销售的大量投资性产品的收益率受到很大影响,分红保险产品的分红率与万能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在2008年都已经出现了明显下降的趋势,这必然会影响到银行保险及投资型产品的销售。第二,由于投资收益显著下降,多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2008年都有所下降,有的公司甚至是大幅下降。在资本更为稀缺的情况下银行保险的发展必然受到限制,客观上许多公司没有办法支撑银保业务的快速发展。第三,2008年银行保险的大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以效益损失为代价的。由于保险公司片面追求规模的经营导向以及与银行博弈中的不利地位,银保的手续费不断攀升,保险公司之间不正当竞争不断升级,经营成本也大幅提高,从而严重削弱了银行保险业务的盈利性,并使之蕴含了较大风险。第四,监管部门的调控。自2008年8月以来,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各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面临转型,对保险市场规模的增长产生了深刻影响。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2009年银行保险业务大幅下降。这本身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是各家保险公司在规模与效益之间寻求平衡的结果。但值得指出的是,目前绝大多数公司银保业务的大幅下降是在监管部门的行政干预下实现的。2008年8月,寿险工作会议强调采取市场化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要求各公司抓住银行保险的重点,迅速控制增长速度,有地方保监局甚至下文指导寿险增长率。很显然,政策导向、保险公司内部资源与禀赋、渠道发展态势、业务结构特点、发展阶段及其在规模与效益之间的取舍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一家公司银保业务的占比。

  行业整体利润改善 但基础仍然脆弱

  虽然2009年保费收入的增长速度较2008年下降30个百分点,但由于2009年产寿险业分别开展了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和调整业务结构工作,利润状况有明显的提升。截至2009年11月底,保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460.9亿元,扭转2008年同期亏损113.59亿元的局面,同比增加574.49亿元。其中,产险业务在近年来首次实现账面盈利,预计利润总额为23.43亿元,同比增加93.98亿元;寿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403.73亿元,同比增加329.51亿元。

  保险公司整体利润状况的改善与监管部门思路的部分转变有很大关系。一是调整了保费收入确认计量及最佳准备金评估标准,调整了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对小额保险免收监管费,引导保险企业发展保障型、长期型业务;二是先后出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营标准、电话营销业务标准以及资金运用方面能力与标准,根据对保险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股票投资与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实际能力评估情况,开放相应投资渠道,并叫停部分能力不达标公司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审批和销售。三是监管层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也大幅提高,增加了违规的机会成本。

  可见,保险公司利润状况的改变与市场秩序的好转直接相关,产险尤其如此。但值得指出的是,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体制改革与创新,如果不通过体制改革创造良性的竞争机制,保险公司利润的基础将非常脆弱。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公司向中介支付高手续费主要涉及商业贿赂与低价倾销这两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此类行为的因素有很多,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层面与监管层面的因素。在公司层面,不正当竞争行为表面上出在基层公司,其实根子在总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考核导向上。一些公司经营目标似乎尚不明确,在业务规模、市场份额与经济效益之间摇摆不定,考核导向变来变去,基层公司无所适从。由于治理结构的缺陷,很难说一些公司真正意义上秉持了理性经营的原则。一些公司似乎不在乎企业盈亏,只追求短期利益和现金流,其考核体制使得业务做进来就成为第一位重要的事情,因此也就没有谁真正在乎市场规则、在乎保险市场长期和良性发展了。在监管层面,监管部门监管目标错位,从而导致对于风险监管不力。另外,监管部门压制价格竞争的取向忽视了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的作用,使得竞争、价格和供求的一般规律以扭曲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保险市场秩序的治理有赖于体制改革与创新。

  市场退出机制亟待完善

  2009年保险监管加强,特别是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保监会采取了诸多措施,包括停止批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规模和范围、限制高管奖金、股东分红、资金运用范围等措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补充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水平。但真正具有市场约束力的退出机制却亟待完善。2009年,亏损严重的中华联合何去何从引起了广泛关注。最终保险保障基金再度援手提供救助,此举对市场的发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仍有待观察。但必须检讨的是,如何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退出机制,赋予公司以硬性的市场约束。

  中华联合的巨额亏损不仅仅是个案,而是所有规模偏好经营导向的财险公司面临的共同问题。为了快速扩张业务,这类公司通常支付较高的手续费以获取业务,特别是车险业务。这种不正当竞争的结果是,其总体费用率可能高达35%至45%,同时理赔成本约为65%至75%,如果二者取平均值,则其综合成本就达到了110%,即每收取100元的保费,承保亏损为10元。为了弥补亏损,理论上有三个方法:一是资金运用,通过资金运用收益来弥补承保亏损。但由于中国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都非常大,除了极个别的年份,这条路难以走通。二是增资扩股。如果股东愿意,可以通过增资扩股来弥补承保亏损。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对于大多数产险公司而言,其保费规模迅速膨胀,但资本补充的速度远远低于保费扩张的速度。显然,股东并不愿意完全用资本来弥补承保亏损。三是继续滚雪球,通过新增保费来弥补承保亏损,用规模扩张带来的现金流来维持资金链条。显然,在前两个方式很难走通的情况下,继续滚雪球的方式就成为快速扩张的公司弥补业务亏损的法宝了。但这种方式其实非常危险,因为公司内外部的很多因素,如新闻事件、突然的高管人事变动、监管处罚等,都可能会导致公司业务停止增长。而一旦公司预期的增长出现停滞,则其资金链将可能会断裂,滚雪球的游戏就玩不下去了。

  其实中国保险市场一直缺乏真正意义上的退出机制。近年来,对于市场准入的管制不断放松,保险市场主体快速增加,但市场退出的通道却始终被堵塞,没有一家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退出市场。“只有生,没有死”、“进来容易,出去难”,凡此种种必然不利于维护保险市场生态的平衡,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必须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退出机制,以硬性的市场约束这剂猛药促使保险公司将重点放在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上面来。同时,要强化风险监管,通过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来促进保险公司进行内部风险管理。

  新《保险法》着力保护 消费者权益

  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这是保险业的一件大事。新《保险法》的实施带给人们许多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期待。新法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保险合同法的修改方面,在明确保险利益主体和时点、明确保险合同生效可以附期限或条件、保险事故通知义务及法律责任、明确保险条款的解释原则、明确保险标的转让后法律后果、弃权与禁止反言原则、投保单应附格式条款、说明和明确说明义务加重、规定较短的理赔时效、责任保险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明确理赔时效的性质和起算点、严格保险条款的制定要求等方面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同时,新法主要强调的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比如,增加了对主要股东资质的要求,强化了对实缴货币资本的要求,将保险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也纳入任职资格管理范畴,并授权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增设准入条件等。但重要的不在于市场准入制度,而在于退出机制。事实上,保险市场的退出通道始终被堵塞,没有一家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退出市场,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公司也不会被淘汰。

  农业保险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2009年,中国农业保险继续呈现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这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保险业务规模继续扩大。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农业保险签单保费129.8亿元,同比增长23.2%;提供风险保障3676亿元,同比增长70%。二是农业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拓宽,表现为保险责任范围不断扩大,新型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特别是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支持的险种新增加了育肥猪保险和森林保险。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共承保林木2.6亿亩,育肥猪1972万头,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00%和52%。三是农业保险促进农业生产、保障农民生活、提升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以及完善应急机制等功能作用逐步发挥。截至2009年11月底,农业保险支付赔款90.2亿元,同比增长59.7%。约1970万户次的灾农得到保险补偿,及时恢复生产。四是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力度加大。2009年,保监会先后颁布了《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发展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切实做好东北地区农业保险旱灾理赔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以加强监管,促进农业保险规范经营。

  虽然农业保险在2009年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影响农业保险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更加凸显,长效机制亟待建立。一是农业保险的立法进程没有实质性进展。目前规范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是财政部门以及保险监管部门出台的一些行政规章,主要反映政府部门的诉求,却难以反映农业保险制度中其他重要主体,即公司与农民的利益诉求。因此,需要通过农业保险立法,为三方主体的利益博弈提供一个平台,从而较为充分地反映各方的利益诉求。二是行政直接推动发展农业保险的负面影响已经凸显,公私合作的制度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保险直接依托行政机构来开展业务,一些地方甚至将农业保险承保面作为考核试点地方政府的重要手段。直接依靠行政推动开展业务其实是一把“双刃剑”,虽然有助于农业保险业务的快速拓展,但也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面临政府不当干预所带来的风险。另外,行政推动本身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政府的注意力转移,必然会带来农业保险业务的大起大落,不利于农业保险的持续、稳健发展。三是农户缺乏参与农业保险制度决策与管理的机制。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中政府补贴的比例比较高,农户自己承担保费的比例较低,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保险公司的主要工作重心在各级政府部门,在基层也主要是通过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与农民接触。这样,在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中,农民作为重要的主体,却只是被动地接受,几乎没有任何参与权。因此,我们必须解决这样的问题: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框架内,如何充分发挥农民的作用,而不是让他们被动地接受保障?这种作用应该通过民主化的机制,反映到有关农业保险的决策中去。四是农业保险面临交易成本太高的难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农业保险的交易成本普遍比较高。而与西方一些国家大规模农场经营不同的是,中国农村地域分散,大都是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组织化程度很低,这些都给保险公司的销售与理赔带来巨大挑战。目前由于农业保险的销售主要依赖行政部门,高交易成本主要体现在查勘定损与理赔环节。从我们对一些地方的调研来看,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的压力非常大,费用支出也不菲。而且由于定损缺乏精确的客观依据,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争议也很大。虽然一些地方采取了抽样定损以及当地农业专家参与定损等机制,这个问题仍然非常突出。因此,必须创新机制,缓解定损与赔付环节的高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的供给效率,实现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五是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2009年,东北地区的旱灾给农业保险带来很大的赔付压力,再次警示了农业保险经营中巨灾风险分散的重要性。六是风险区划与费率分区工作亟待开展。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现在不少地方的农业保险费率厘定模式还比较粗放,还没有风险区划与费率分区的概念与意识。这显然在被保险人之间有失公允,还会加重逆选择的程度。

分享:

来源:中国保险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