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措施解决八类“黑户”问题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
本报讯 (钟和)4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对八类无户口人员如何登记常住户口进行规定,让无户口人员一圆“户口梦”。这八类无户口人员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出生医学证明、无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非婚生育、其他等情况。
我省提出,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本实施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严禁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公安部门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加强对各地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公安机关要将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各级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协作机制,定期沟通交流,逐渐实现相关信息联网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