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阳光保险获准直接投资股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俞燕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8日

  资本市场将迎来“9+1”阵营之外的保险公司。日前,阳光保险集团(下称“阳光保险”)成为2009年以来首家获得股票直接投资资格的保险公司。

  此前,除了拥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9家保险公司以及友邦保险(即“9+1”)之外,其他中小保险公司进行股票投资,均需采取委托股票投资,并需报请保监会获得委托投资资格后,才能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股票投资。

  从2007年以来,一大批中小保险公司获准以委托投资方式进行股票投资。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去年一季度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增加股票投资主体,支持符合条件和有能力的中小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去年4月,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进行股票可选择直接投资或委托投资方式,并向保监会备案。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将可以直接入市。

  中小保险公司直接入市“开闸”后,一些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始着手准备资格申报事宜。此次,作为首家获批的阳光保险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成立于2005年。目前由阳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据了解,阳光资产管理公司正在筹建,有望很快获批。

  阳光保险相关人士表示,公司获得股票直接投资资格后,不需再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可直接租用券商交易席位进行股票投资,既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可与券商合作分享其相关投研服务。

分享: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