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客家新闻网 作者:王智鹏 刘善盛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4日
日前,我市印发《赣州市就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着力通过促进就业增加贫困家庭劳务性收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赣州晚报记者4月13日了解到,我市将探索制定对跨省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助的实施办法。
提出3年就业脱贫目标
《方案》提出,到2018年,全市已建档立卡且有就业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将及时获得就业创业服务,普遍实现稳定就业,就业脱贫长效机制基本建立。2016年至2018年,全市将有10.9万名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
《方案》提出,我市将探索制定对跨省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助的实施办法。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办法目前正在加紧研究和制定,有望近期完成。
入驻就业脱贫车间有补助
《方案》提出,我市将引进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脱贫车间(加工点),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提供岗位,由当地政府组织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对入驻就业脱贫车间的企业、个人3年内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60%的补助。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进行促进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扶持。
自主创业享受政策扶持
《方案》提出,我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开展电商和家庭服务培训,为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创造条件。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户,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扶持。
此外,自主创业的贫困劳动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享受降低反担保门槛、优先放贷等优惠政策,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贫困劳动力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实体),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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