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闯黄灯被撞后需担责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0日
黄灯亮了,你还闯吗?近日,赣州市民林女士骑电动车上班,因一时着急闯了黄灯,结果撞上了一辆小轿车。幸运的是,林女士只是受了轻伤。不过,她也得为这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据了解,当日林女士骑电动车行驶至红旗大道与东桥路交叉路口时,绿灯马上就要变黄灯了,为了避免上班迟到,她硬着头皮闯了黄灯。岂料,撞上了一辆小车。林女士当时重重摔在地上,下巴与路面来了个亲密接触,电动车车头也撞得面目全非。小车左前门和翼子板处被撞凹,并有一道深深的口子。所幸双方在撞击时都减速了,林女士的下巴只是红肿了一片,受了点皮肉伤。
随后,交警赶到了现场。交警勘察现场后认为,林女士在黄灯时驾驶电动车已经驶出了停止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续行驶,享有优先通行权,所以小车司机骆先生应该让林女士先通过。不过,如果判小车司机骆先生全责也不妥当,因为林女士也有过错,那就是闯黄灯,此因素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也有责任。 结合现场情况,民警依法判定:林女士承担这起交通事故中的次要责任,骆先生承担主要责任。经过民警调解,骆先生赔偿林女士500元医疗费,对于其他的损失双方各负其责。(宋育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