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郭勇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多亏了有这个‘助保贷款’,帮助我足额缴清了社保费用,让我养老无忧了。”4月22日,在崇义县社保局办事大厅,刚刚通过“助保贷款”办理好养老保险的郭建才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该县针对当地群众参保续保的实际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推行了“助保货款”,帮助因特困中断缴费人员实现了老有所养的愿望。据了解,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特困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就能申请助保贷款。该项贷款实行一次申请、按缴费年度分期放款,每年的贷款金额不高于当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档次计算的缴费金额。这笔贷款不能提现,作为个人缴费直接进入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贷款利率按银行基准利率执行,退休前由政府贴息,退休后利息由个人承担。助保对象退休以后,再用领取的养老金按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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